各学院,各部门及省内外社科工作者: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基金的通知》(黔财教[2022] 105号)及《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教[2022] 60号)精神要求,以及《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2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基本原则, 聚焦国家和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以贵州省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经济,推动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方向
本次课题申报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的发展战略,聚焦“十四五”时期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突出围绕“四新”抓“四化”以及数字经济探索贵州高质量发展路径,项目指南确定研究领域为:贵州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以县域和乡村为重点的区域经济研究、贵州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数字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研究等方向。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申报者以我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同时欢迎省内外科研工作者及实际工作部门人员联合申报, 项目获批资助即成为中心兼职研究人员。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且最多不能超过2项。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资助项目计划
计划资助项目数不超过25项,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2项,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一般项目不超过10项,自筹项目不超过10项,最终资助项目数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等级类别给予不同经费资助,重大项目原则上资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3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自筹项目不给予经费支持(以上支持经费不含学校配套,按照教育厅要求,学校须给予1:1配套)。
四、资助项目类别及验收结题
1、项目的研究成果均须标明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成果须标明本研究中心资助。
2、按照教育厅通知“不唯论文或专著,以咨政建言和服务社会为主要考核指标,创新各类应用型成果形式,落实人文社科领域破除“唯论文”的通知要求,重大项目结题可以为省部级党政机关领导批示,以专著结题须为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以出版合同或研究期出版著作为准,且不为其他项目资助),或发表CSSCI二类论文一篇,获奖为省部级三等奖(署名前二)结题,或服务地方调研或规划成果被省厅级职能部门采纳(须提交项目成果+成果说明);重点项目以论文CSSCI三类,省部级领导批示(含人大政协),省部级出版社出版专著或省部级三等奖(署名第一)或厅级一等奖(署名前二)结题,或服务地方调研或规划成果被地方县级政府相关部门采纳);一般项目要求发表论文C扩或北核,或党政机关厅级领导批示,或专著署名前三,获奖为厅级二等奖以上(署名第一结题),服务地方调研或规划成果被乡镇级人民政府采纳;自筹项目要求普通公开刊物或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结题即可。最终资助项目数及经费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欢迎有意向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3、课题结项和变更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进行。
五、材料提交
1.请于2022年8月25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838234307@qq.com;
2.纸质材料:《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A3打印,中缝装订),2022年8月25日前交至进德楼206沈老师办公室;
3.有教育厅在研项目(含基地项目)的不得申报;
4.如有疑问请联系:13809494977
附件:1. 附件4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项目填报).docx
2. 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参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