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我院与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签约实习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在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会议室举行。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局长徐旺、副局长王建奇、人事教育股股长黄洁,我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时宏远、岳长春、财税系副主任刘一欧、教务办实践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
徐局长首先介绍了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的总体情况,回顾了与我院合作的历史渊源,并希望与我院建立全方位的合作,使双方均能受益。
时院长对徐旺局长的热情接待表达了感谢,并介绍了我院新组建后的整体情况以及财税系在校学生情况。时院长表示,双方既可以在学生实习和人才培养方面进行合作,还可探讨联合课堂教学和科学研究,希望双方共同努力将各项合作落到实处。
最后,岳院长代表我院与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王建奇副局长签订了实践教学基地协议,本次签约仪式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 杨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