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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通知

文章来源: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所有研究生在修完学位课程后,写作学位论文之前必须作开题报告。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附件1)的具体要求指导研究生在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并将本培养单位研究生《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2)、《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附件3)、《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成绩汇总表》(附件4)等纸质版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科(进德楼101)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财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

2.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3.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

4.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成绩汇总表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1: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doc    附件2: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doc    附件3: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doc    附件4: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成绩汇总表.xls